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,,,,强化责恣意识,,,,指导宽大党员干部起劲履职尽责,,,,日前温州市洞头区纪委区监委转达2起党员干部履职不力典范问题。。。。
1、东屏街道原惠头寮村党支部书记陈后援不准确履职问题。。。。1997年5月至2001年9月时代,,,,时任原惠头寮村党支部书记陈后援为了增添村整体收入,,,,使用村整体闲置资金举行外借收取利息,,,,向张某等6人出借村整体资金共计47000元。。。。2001年至2004年时代陈后援作为时任党支部书记未准确推行事情职责起劲追讨,,,,导致至今未能收回本金及利息,,,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。。。2021年9月,,,,陈后援受到党内忠言处分。。。。
2、霓屿街道布袋岙村原党支部书记童孝衡、村务助理黄光相不准确履职问题。。。。2015年,,,,布袋岙村与某农民专业相助社签署土地租赁协议,,,,但该相助社2016年至2018年一连三年未向村里交纳租金,,,,时任布袋岙村党支部书记童孝衡、村务助理黄光相作为村整体资产的治理者,,,,未准确推行事情职责向相助社收缴租金,,,,造成整体资产流失。。。。2021年9月,,,,童孝衡受到党内忠言处分,,,,黄光相受到转达品评处置惩罚。。。。